文章列表
国家工作人员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
2016年8月3日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http://sdlihunls.maxlaw.cn/
国家工作人员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
公民的房屋和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可以继承的。
推荐阅读: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问题:
我是区级机关的公务员,我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子,去年父亲去世后,村上的领导说我家在农村已经没有人了,要我拆房交回宅基地,可我打算过几年退休后还要回农村居住。请问,国家干部是否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需要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要办哪些手续?
回答:
公民的房屋和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如果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除了要按照当地乡(镇),村的统一建设规划进行之外,还必须要由乡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推荐阅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不是继承人,但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作为医嘱见证人2.将儿子房产遗赠他人 母亲"遗嘱"无法律效力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4.遗嘱继承误区5.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联系我们
-
手机:4006686166
-
电话:4006686166
-
地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