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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遗症”折煞一女子 想要离婚却不行

2017年5月23日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http://sdlihunls.maxlaw.cn/

“我只想快点离婚,过自己的新生活,再也不想过这种担忧的日子了!”今年30多岁的南宁市民阿娇,去年5月刚刚做新娘,本以为自己找个台湾新郎,可以托付终身,但她没料到,新郎回到台湾没多久,就没有了音讯。
现在,阿娇想离婚,反馈回的信息却说,对方已死亡,而又没有任何证明材料。

去年年初,眼看着周围的朋友一个个都已经成家,有的还远嫁香港、台湾等地。30大几的阿娇一直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急。后经朋友介绍,阿娇通过台湾某婚介中心介绍,认识了年近50岁的阿勇。虽然阿勇年龄偏大,但阿娇听说阿勇的家境不错,于是动了芳心。

当年5月,阿勇来看望阿娇。5月初,他们便登记结婚。

婚后,阿勇回到台湾,双方只靠电话联系,但因为经济原因,联系也比较少。去年10月起,阿勇再也没打过电话给阿娇,而阿娇打阿勇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阿勇到底怎么了阿娇一无所知。

一心等着阿勇来接自己,没想等来的却是阿勇“失踪”了。阿娇越想越觉得他们闪电结婚,婚后双方都没能建立夫妻感情。于是,阿娇于今年5月向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阿勇离婚。

因为阿勇的住址在台湾,江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着手送达诉讼书等文书。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今年8月初,受委托机关反馈的消息却让办案法官感到很为难。原来,按照阿娇提供的地址,找到的不是阿勇,而是另外的人。此人表示,阿勇已经死亡。因此,法院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因只是听说阿勇死了,又未附相关证明,阿勇是不是真的死了,一时也无法认定。

无奈之下,江南区人民法院不得不再次委托相关部门协助调取阿勇已经死亡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再次送达又需要数月,而受托机关能否按要求取回阿勇的死亡证明,也是个未知数。一个原本简单的离婚案件,因被告地址明确,但生死不明,而无法直接查证,从而导致案件审理难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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