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协议离婚
文章列表

什么是协议离婚,应到那里办理?

2017年10月16日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http://sdlihunls.maxlaw.cn/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配偶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对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时,到有关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二、协议离婚登记机关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律师: [顺德区]

联系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2.离婚时签字约定也有无效的
  • 3.协议离婚的真正内涵
  • 4.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有解决办法吗?
  • 5.网上流传古代“放妻协议”究竟是不是出自唐代?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4006686166
    • 电话:4006686166
    • 地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