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协议离婚
文章列表

协议离婚,办理登记的条件

2017年11月24日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http://sdlihunls.maxlaw.cn/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文章来源: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律师: [顺德区]

联系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2.离婚时签字约定也有无效的
  • 3.协议离婚的真正内涵
  • 4.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有解决办法吗?
  • 5.网上流传古代“放妻协议”究竟是不是出自唐代?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4006686166
    • 电话:4006686166
    • 地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