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最新动态
文章列表

财产归属引纠纷身体状况闹离婚 “半路夫妻”应妥善处理矛盾

2017年3月16日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http://sdlihunls.maxlaw.cn/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21日电:记者从有关单位了解到,近年来,在中老年人再婚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再婚后又离婚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其中,很多“半路夫妻”闹离婚的原因,在外人看起来似乎都不是绝对的“大是大非”问题,而是完全可以靠双方好好商量解决的“小事”。

  陈先生和赵女士是一对中年“半路夫妻”。婚后没过多久,赵女士被查出患上恶性妇科疾病。为支付医药费,陈先生四处借钱。然而赵女士康复后,因个人原因开始和陈先生分居,并经常离家出走。陈先生以赵女士长期不负家庭责任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妥善处理矛盾,担负起维持家庭和睦的责任,一审判决驳回诉请。

  张爷爷晚年丧偶且膝下无子,五年前和李奶奶走到一起。不久前,张爷爷名下的两间平房拆迁。李奶奶提出,将新买的房子过户给李奶奶的儿子。张爷爷不同意,两人闹起矛盾,分居了小半年。之后,张爷爷将李奶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系自主结婚,应有一定感情基础。婚后已共同生活多年,双方都应珍惜家庭。现两人虽因生活琐事发生摩擦,但没有根本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一审判决驳回诉请。

  中老年人再婚又离婚常见三种成因

  击水律师事务所潘丽律师介绍,中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呈现出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离婚多和好少、婚龄短等特点。以下三种成因较为常见:

  第一,感情基础不牢。不少中老年人再婚前认识时间短,对双方的习惯、性格、观念及人品等缺少深入了解,仓促成婚。

  第二,再婚目的性强。其中,有的是为了解决住房或子女户口问题;有的是因为身体不好而子女又不在身边,想找人照顾饮食起居。一旦发现自己目的达不到,就会产生不满情绪。

  第三,再婚配偶间缺乏忠诚性。有些中老年人再婚后只想维护自己利益,经济上斤斤计较,各打“小算盘”,不能同甘共苦,导致感情破裂。

  律师认为,中老年人再婚后,相互间要多看优点长处,少挑毛病缺点,慢慢磨合。不要总是“回头看”,应该“往前看”,善于适应生活变化。律师建议广大中老年朋友,婚前打牢感情基础,杜绝“闪婚”,做到“婚后矛盾婚前处理”;而子女也应对父母再婚予以理解和支持,为他们创造幸福晚年。


文章来源: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律师: [顺德区]

联系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陪产丈夫安抚不成反动手 并不是所有人都合适陪产
  • 2.光棍节变身“结婚时尚日”
  • 3.男子杀2人获死缓案死者家属未放弃上诉
  • 4.河南要修改计生条例 生二孩最少187天假期
  • 5.老年人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条件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4006686166
    • 电话:4006686166
    • 地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佛山顺德区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