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2日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我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切实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的指导意见》,避免因婚姻家庭纠纷而造成当事人自伤、自杀等极端事件发生。
据了解,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自伤、自杀等极端事件,我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高度关注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并出台关于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切实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诉前接待、立案、审判、判后执行等环节适时启动社会关爱活动,建立离婚当事人心理转折困难期辅导机制,使其实现心理矫正和平稳转变,顺利渡过困难期。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极端事件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与公安机关、医疗急救等部门建立紧急处置极端事件联动机制,并实行化解极端事件首问责任制和奖惩制度。